一、項目概要
本次擬征收土地總面積0.3719公頃(5.5785畝)。位于柞水縣下梁鎮(zhèn)金盆村四組,土地地類為農用地;擬征收土地四址范圍均以現(xiàn)場勘測定界圖為準,土地規(guī)劃用途為商服用地。
二、征收目的
本次擬征收土地規(guī)劃用途為商服用地,該用地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等相關法律規(guī)定,需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。
三、土地征收補償標準
本次征地補償標準參照《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征收農用地區(qū)片綜合地價的通知》(陜政發(fā)〔2020〕12號)和《柞水縣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全縣征收農用地和未利用地區(qū)片綜合地價的通知》(柞政發(fā)〔2021〕3號)文件(以最新文件為準)執(zhí)行,標準為下梁鎮(zhèn)金盆村農用地(耕地38690元/畝、種植園用地38690元/畝、林地8440元/畝、草地6900元/畝、未利用地5370元/畝);地面附著物補償標準及其他建(構)筑物補償標準依據現(xiàn)行補償標準、同時根據選定第三方評估機構對地面附著物進行評估,并參考市場價格,依據評估結果據實補償。
四、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及主要事項
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內容:擬實施項目還有哪些社會穩(wěn)定風險因素,是否影響公眾利益,對本項目有何訴求,以及防范社會穩(wěn)定風險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意見。
1.任何有利益關系的單位和個人,可在項目社會穩(wěn)定風險評估工作期間向評估單位提出項目相關可行性意見及要求。
2.任何有利益關系的單位和個人,可在項目社會穩(wěn)定風險評估工作期間提出完善項目風險的防范及化解的個人意見。
3.評估單位將認真聽取公眾意見,科學、公平、公正、合法地進行項目社會穩(wěn)定風險評估工作。
五、公眾反映意見的形式
公眾可通過電話、電子郵件、信函方式等向評估單位、地方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提出意見。
六、聯(lián)系方式
評估責任單位名稱:柞水縣自然資源局
聯(lián) 系 人:魯玉照
聯(lián)系電話:0914-4325866
七、公示周期
自本公示發(fā)布之日起公示5天。
文稿編輯:楊程